器官捐献的议论文

器官捐献的议论文

问:以姚贝娜捐赠眼角膜为角度写一篇议论文
  1. 答:前些天,我在《讲述》栏目上看到一个得了白血病的孩子。 这个孩子,当时才刚满18岁,就被查出患有白血病晚期,经过化验,没有找到匹配的骨髓。于是,只能靠输液来维持生命,尽管有许多好心人来帮助他,但始终没有得到治愈。 不久后,医院下发了病危通知书,这个普普通通的孩子没有什么悲哀,只是跟家人和医生说“我要捐献器官,把能用的器官尽可能捐给需要救治的人!”这个举动让他的家人惊呆了“孩子,你不想完整的去世吗?”但他说:“我虽然想,但我知道有很多人需要帮助,我的遗愿也就是这样。请实现我这个小小的遗愿吧!”于是,他的家人只好听他的,打算捐献眼角膜。 手术开始了,医生摘下了他的一对眼角膜,他给失明的人带来了光明,但自己却永远看不见了……看到这里,我感动得流泪了,他在死亡边缘...
问:辩论捐献器官好与坏
  1. 答: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生命,死后你的生命是无用的,但是你可以捐献器官,虽然你不能重生,但是你至少知道,你,是有东西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根据现在的经济情况来看,你以后肯定火化,还不如捐献器官,这当然是好事
  2. 答:好~~~~不捐献的话火化了多浪费~~~而且有那么多的人在寻找着适合自己的器官~~~有的可能要等上几年
  3. 答:这个问题嘛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反正我是不会捐献的,有以下两个原因:
    1。自己身上的东西,父母所赐,岂能随便送人的?我要捍卫身体的完整性
    2。万一我死了以后又站起来了,结果身上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没了,岂不是诈尸都诈不痛快
  4. 答:当然好了,为社会做贡献吗!
问:人死后捐赠器官有何意义
  1. 答:有用的器官捐献出来去救治他人,实际上是使逝者的生命在他人身上得到了延续,是功德无量的行为。
    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器官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器官捐献作为一种公民自愿履行的善行,只许捐赠,不可买卖。完全是无偿和公益的。
  2. 答:很想死后捐献,但是医院会用高价出售给需要的人,这样我很不喜欢
  3. 答:捐献的器官有可能挽救一条生命。
    关于捐赠器官:
    1、捐赠器官就是当一个人被诊断脑死亡,只能依靠呼吸机和药物维持生命体征时,基于个人生前的意愿或家属的同意,以无偿捐赠的方式,把自己的器官捐赠给濒临死亡、等待移植的病人,让他们的生命得以延续。
    2、由于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器官移植的种类越来越多,成功率越来越高,许多患者都可以通过器官移植来延续生命。
    3、然而在现实中,由于器官短缺,远远不能满足移植的需求。
    捐赠条件:
    1、有其配偶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2、没有配偶的,有其父母或者成年子女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3、没有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的,有其二名其他近亲属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4、没有任何近亲属的,有其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养老机构等组织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4. 答:亲,人终会有一死,但是对于非年老之时就去世的人愿意捐赠自己的器官,就可以挽救更多人的生命,以及部分的身体功能等作用,同时也相当于生命在别人身上得以延续。是一种无私的伟大精神的传承。
  5. 答:这样的意义在于
    可以让一些需要器官的人获得救助
    用另一种方式让用器官的人替代捐献的人活着
    所以这才是最重要的
问:怎样看待器官捐献?
  1. 答:首先,有些人会说“道德绑架”,普遍认为既然人都死了,为什么不把器官捐献出来做点好事呢?
    从医者本身的角度看,确实是应该尽力救活每一个生命,但是救人不是每一个人的义务。
    而且,所救的人,今后你也不知道有多少人会因为他或者她有着什么样的遭遇,可能会去杀人,抢劫等等,这点没有人能保证所以说看个人吧。
    所以说愿意付出并且自私的让家人承担可能出现的罪名,那就捐献器官吧
  2. 答:自己及自己家人在需要更换器官找不到匹配的时,心里又是一个怎样的想法呢?
    我们平时仇富,很大的一个心里逻辑就是,我自己过得那么节省,那些人却在浪费人类的资源。而尸体一把火烧掉,就是一个很大的资源的浪费。
  3. 答:合法的器官捐献是值得提倡的,但是从人道主义上来看应该还是备受非议的。如果是我,在我离世后我愿意把自己健康的器官捐给医疗机构,有一种说法是真正的死亡不是心脏跳动那一刻而是世界上没有人再记得你,我觉得不是说要让一个人记住自己,这也算是另一种生命的延续吧。当然,违法的器官交易是一定要坚决抵制的!像有些人为了买苹果手机把肾卖给违法的器官收购方,器官收购方只会高价转卖给其他收购商。望采纳
  4. 答: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或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为了表扬捐献者的无私奉献、遗爱人间的精神, 2008年5月8日,广东省红十字会在增城市万安园公墓设立了红十字纪念园,对于规范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引导民众移风易俗、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 答:我个人觉得器官捐献吧,我还是支持的,反正你可以帮助到别人,而且如果是死了的话,你哪些器官留着也就是火化了,还不如去帮别人。想想如果是你自己家是哪个需要别人帮助的人,你会很感激的。
  6. 答:要看自己,往生有保证就没问题,能在8小时内动手术不生嗔慧心,就可以,别临终因捐献器官而生嗔慧心堕恶道就不好了
  7. 答:捐献器官至少是一件善事,既然人已经没了要不要器官个人认为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怎么想的,想开点就当做好事了不更有意义。俗话说得好善有善报,也许因为做善事以后到另一个世界会有善报在等着你。。人没了要器官也没用,大多数人都是会鼓励捐献器官的
  8. 答:我觉得挺好,人已经死了,器官烧了也是烧了,不如捐献给别人,也算是另一种生命延续吧
  9. 答:觉得很伟大啊,可以帮助有需要的人,但是一定要深思熟虑,尤其是获得家人的谅解。毕竟很多人的观念还是传统的,希望完完整整。希望有更多人接受这种选择
  10. 答:理性上是接受的,但是情感上是不接受的。
    理性上,人走了,但是器官还能帮助到别人,在别人的身上继续延续下去,没有什么理由反对。
    但是情感上,人走了,还不能保留完整的遗体,有些让人悲伤难过。
  11. 答:要看自己,往生有保证就没问题,能在8小时内动手术不生嗔慧心,就可以,别临终因捐献器官而生嗔慧心堕恶道就不好了
  12. 答:本人非常赞成逝后器官捐献,也完全能够接受(我也一直在做这个打算),其实人死后什么也没有了,有句话叫赤条条来,赤条条去,但如果能把身体中的某个部件留在世上,等于你的一部分仍然活在世上,从心里上也是件好事。
  13. 答:中国人讲入土为安,希望自己死后的身体是完整的,古代没有这一说,现在的人因为做了不好的事种下了不好的因,所以会有不好的果,一切都是有因缘关系的。我不主张这么做,但是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所以还是你自己选择吧。
  14. 答:完全取决于个人。
    捐也有道理,不捐也有道理。
    我坦言,我支持捐,可是自己又有点不敢。
    可能经过一些劝导,晓之以理,还是会捐赠的。
    我怕疼,我不知道没有生命的身体还疼不疼。
    如果当时我已经什么都不知道了,我希望可以把我的器官小心的取走吧。
    但想想有一点点别扭...
  15. 答:“一心爱心”,爱心简单着,有心了,就会有善意的举动! “当前器官捐献的最大问题在社会伦理上,绝大多数的人认为自己器官是自己身体的组成部分,即使是死亡后,也不能离开自己的身体,毁坏自己的完整性;同时,对于自己的亲属,当然也不愿意担当出卖自己亲属器官这样的罪名。这说明,宣传普及不够,也缺乏必要的立法。至于体制不是主要的问题,更多的是要有深入的宣传和陈旧观念的破除”。 事物的完整性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是此一时彼一时、此一地彼一地。
问:人民对捐献器官正方和反方的不同看法 1.正方: 2.反方:
  1. 答:1.正方:为活着的人带去生命和健康的希望。实现捐献者的价值。
    2.反方:对遗体的不尊重,不符合死有全尸,然后可以落叶归根的思想。而且,有些地方强制捐献器官,让人难以接受。
  2. 答:正方:捐献器官可以让更多的人的生命得以延续
  3. 答:正方认为人死了还可以为社会做出一点贡献
器官捐献的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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